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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商品名称: |
票据池业务问答 |
开本: |
16开 |
| 作者: |
编者:晖光日新|责编:张红燕//郑晓雯 |
页数: |
321 |
| 定价: |
59.8 |
出版时间: |
2021-07-01 |
| ISBN号: |
9787504774453 |
印刷时间: |
2021-07-01 |
| 出版社: |
中国财富出版社 |
版次: |
1 |
| 印次: |
1 |
|
|
内容提要:
本书深入研究集团企业在不同资金管理模式下不同的票据池应用方式。此外,通过真实案例加以佐证,提炼适用特征,为不同组织架构的集团企业使用票据池业务模式提供了借鉴依据。
本书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搜集大量的文献,为本书的分析解读、归纳总结、对比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2)案例分析法。通过可靠的途径获取不同集团企业的相关资料,对票据池的不同运作模式进行分析,并结合理论对实例进行研究。
(3)对比分析法。对比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票据池不同模式的运作条件,从定性角度进行分析,并做出相关评述。
(4)归纳分析法。通过对文献、案例的研究分析,总结趋同和差异点,提炼特征,提出适用于不同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票据池运作模式。
精 彩 页:
"如何认识中国的票据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为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提供了法定依据,也使经济社会中的票据使用和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商业汇票作为国内各经济主体支付结算、贸易融资的重要工具,以及由此衍生的票据池服务,主要适用于我国经济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尚未明确给出权利质押的定义,但明确了汇票、本票、支票能够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物,也就是说,在法律意义上明确了将票据质押纳入权利质押的法律范畴。一、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付款人为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长付款期限为6 个月,电子商业汇票的*长付款期限为12 个月。(一)商业汇票当事人商业汇票一般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1. 出票人企业需要使用商业汇票时,可成为出票人。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的主要区别是: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企业。2. 收款人收款人是商业汇票上实际载明的收取汇票金额的人。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出票人是基础关系中的债务人,收款人应当是其相对债权人。该债权人收到票据后,向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的其他工商企业或银行提示承兑,该债权人即可凭票据在规定日期收取款项。二是如果出票人是基础关系中的债权人,那么出票人应当是收款人。在这种情况下,出票人作为债权人向其相对债务人签发汇票,再由该债务人向其开户银行提示承兑并供应充足资金后,然后将汇票还给出票人。原出票人可在规定日期持票通过银行收取债务人的票面金额。3. 付款人付款人即对商业汇票金额实际付款的人。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在出票人是债务人时,其相对债权人成为票据收款人。相对债权人可持票向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提示承兑,由该银行以出票人的银行存款代为付款,出票人是实际付款人;或者根据与出票人的约定,该债权人向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的其他工商企业提示承兑,该工商企业向该债权人付款并成为实际付款人。二是在出票人是债权人时,其相对债务人收到票据后,可持票向其开户银行提示承兑并供应充足的资金,由该银行以该债务人的银行存款向出票人代为付款,该债务人是实际付款人。(二)商业汇票的结算特点商业汇票结算是指利用商业汇票来办理款项结算的一种银行结算方式。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结算具有如下特点:(1)商业汇票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只有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签发商业汇票。除商品交易以外,其他方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金借贷等,不可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2)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也相对较少。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及背书人、被背书人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个人、法人的附属单位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虽具有法人资格但没有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都不能使用商业汇票。(3)商业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但都必须经过承兑。只有经过承兑的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商业汇票到期,因承兑人无款支付或其他合法原因,债权人不能获得付款时,可以按照汇票背书转让的顺序,向前手中的一个企业、多个企业或全体行使追索权,依法追索票面金额;该汇票上的所有关系人都应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一般为3—6 个月,*长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 个月,属于分期付款的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商业汇票。(4)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从而使结算和银行资金融通相结合,有利于企业及时补充流动资金,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5)商业汇票在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6)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并允许背书转让。商业汇票到期后,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银行不支付现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 日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追索权。(7)付款人在接到开户银行通知的次日起3 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
作者简介:
晖光日新,原名李晖光,1986年1月11日出生,籍贯河南舞阳,2011年毕业于郑州大学财务管理专业,任职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会计师、经济师、法务会计师,善于利用商业汇票作为融资工具,突破银行融资不易新增授信的瓶颈,有效组织数百家企业实施百亿元规模的票据池业务。
目录:
第一章 商业汇票基础知识答疑
第二章 业务模式答疑
第三章 权限分工答疑
第四章 票据结算答疑
第五章 软件技术答疑
第六章 法律合规答疑
第七章 其他问题
第八章 票据专业术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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